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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坪高杆LED照明灯

项目类别:物资
发布日期:2020-12-02
报名时间:2020-12-02 15:00 至 2020-12-08 15:00

公告

川航股份第[2020-hy-025]       发布日期:2020.12.2

一、项目名称

机坪高杆LED照明灯

二、项目清单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预计用量

是否提供样品

机坪LED高杆灯

功率400W

色温3000K

初始光通量不低于46000lm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配置10KV(含)以上防浪涌保护器;

灯具尺寸需适配我司已有灯具支架;

具有不锈钢金属防坠链;

灯具外壳应保证耐高温、耐老化及良好的耐腐蚀性;

灯具颜色符合国家标准颜色系数要求,眩光小,对飞行员和指挥塔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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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参选人需要供应清单中所有产品;

        2、表中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其余详细需求将在公告结束后随《邀请文件》一并发送。

三、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非法人出席商务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原始生产厂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或非原始生产厂商,但生产行为通过外委或协议等形式完成(提供外委或协议生产证明);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销售许可/进货渠道证明/外委或协议生产证明)。

4.参选产品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参选产品资质要求清单》。

5.提供机坪LED高杆灯交易金额大于60万的采购合同或订单(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参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同参选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商务谈判项目;

2.参选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商务谈判项目;

3.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

四、参选保函

本项目执行公司商务谈判程序,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需提供保函原件(暂不接受电子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少于60天。为确保各参选商及时开具保函、顺利参选,请尽早在川航合作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开具保函。

备注:

1.保函原件商务谈判现场提供,报名阶段无须提供;

2.保函开具流程请咨询对应银行;

3.资信证明、存款证明不能作为保函使用。

五、报名提示

(一)请务必在http://bid.sichuanair.com/tender注册后报名(进入对应项目点击右上角“报名”),并同时提交上述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因报名时只能上传一个附件,请将证明文件压缩后上传

(二)本公告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8日15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确认”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进行(“待确认”为正常状态);

(三)川航有权对提供资料不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确认;参选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川航将保留核查(包括现场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川航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列入川航《供应商黑名单》;川航有权拒绝向资质不佳的供应商发送邀请文件;

(四)报名后请在http://bid.sichuanair.com/tender台上查询项目进展,并注意查收系统通知短信。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5392784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咨询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全文,其他时段无人接听。)

电子邮箱:zhaobiaoban@sichuanair.com

联系地址: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川航大厦

邮 编:610202

网 址:http://www.sichuanair.com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评标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参选产品资质要求清单

资质要求(必须响应):

机坪LED高杆灯的所有技术指标须满足《民用机场机坪泛光照明技术要求》(MH/T 6018-2014)。

请提供下列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或证书,除有特别指定的情况外,均指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实验室所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证书。

1、灯具功率400W,色温3000K,初始光通量46000lm以上(提供LED灯具的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2、灯具年光衰率不能大于3%(提供光源LM80报告);

3、灯具的安全性能、抗冲击能力、抗震动能力应符合GB 7000.1-2015《灯具 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的规定(提供检验报告);

4、灯具谐波含量应符合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的规定(提供检验报告);

5、灯具的电磁兼容抗干扰度应满足GB/T 18595-2014《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的规定(提供检测报告);

6、灯具骚扰电压应满足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的规定(提供检验报告);

7、灯具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提供LED灯具的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8、应采用非对称投光灯具,应具有合理配光(提供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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